陳姓兄弟設立兩個轉帳機房,涉嫌為十多個詐騙集團轉帳洗錢,經檢警7月初破獲,查出陳嫌為詐騙集團轉帳洗錢金額達四億餘元,台中地檢署今天依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、以及組織犯罪條例、加重詐欺等罪起訴陳姓兄弟及同夥共5人。這是新修正的洗錢防治於6月28日生效實施後,檢方首度以該法起訴詐欺犯。檢察官曹錫泓表示,以前犯罪所得詐欺單筆超過500萬才會處罰,才適用洗錢防治法,但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,對金額沒有限制,該法於去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,今年6月28日生效。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、來源、去向、所在、所有權、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,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」。起訴書指出,陳男(31歲)與綽號「黑仔」男子等人,在台中市西屯區設立「寓上逢甲詐欺轉帳機房」、大雅區學府路設「大雅學府詐欺轉帳機房」,再與弟弟「阿斌」(28歲),以及小時夥伴鄭男(28歲)、趙男(33歲)、阮男(28歲)等人,從事轉帳洗錢。陳男等人勾結「快樂號」、「滿載而歸」、「旭日」、「手到擒來」、「nl對」、「加菲貓」、「金龍C」、「存錢筒」等詐騙集團的電信詐騙機房,提供詐騙集團將詐欺大陸人民款項,先匯入大陸地區人頭帳戶。再由陳男等人所設立的轉帳機房,將大陸地區人頭帳戶轉匯至企業支付寶,然後再轉至「水商」提供的人頭帳戶,再由車手將款項提出。拆帳方式是詐騙機房可獲86%、「水商」11%,陳嫌等人的轉帳機房可獲3%。經檢察官於7月3日指揮警方,破獲陳男等人所組成的轉帳洗錢機房,查出陳嫌為十多夥詐騙集團洗錢新台幣四億餘元,從中牟取1200餘萬元利潤。陳姓兄弟等人為詐騙集團轉帳洗錢四億餘元,被警逮捕,中檢首度引用6月28日開始實施的新修正洗錢防治法起訴嫌犯。圖/刑事警察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陳姓兄弟等人為詐騙集團轉帳洗錢四億餘元,台中地檢署首度引用6月28日開始實施的新修正洗錢防治法起訴嫌犯。記者白錫鏗/攝影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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