阮姓男子被妻指控外遇後沒再返家,棄家小不顧,法官判准離婚。圖為桃園地院法庭,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桃園市阮姓男子被妻指控性慾強烈,精力無窮,幾乎夜夜要春宵,有時一晚數度求歡,如果不從就挨罵,她因白天上班,受不了丈夫需索無度,多次向丈夫求饒,卻無法獲得丈夫體諒,視晚上進房間為夢魘、非常痛苦,常回娘家「避難」。阮妻還指出,因常躲避丈夫求歡,一年多前丈夫突然「不找她」,她覺得怪異,後來發現丈夫有了小三,她追問後,丈夫隨即離家,從此沒再返家,也沒給生活費,她以丈夫不告而別訴請離婚。法院審理時,阮姓男子沒有出庭,也沒提出任何答辯,法官認定他無故離家、等同棄家小不顧,以夫妻婚姻破裂判准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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